超市食品保质期检查规定主要涵盖检查范围、方法、责任分工及法律依据,具体如下:
一、检查范围
适用于超市内所有食品,包括副食、生鲜、洗化用品及部门赠品。
二、检查方法
-
定期检查
按商品保质期分类,每月或每季度进行系统检查,确保商品在保质期内。
-
抽查机制
-
主管和部门经理不定期抽查,重点关注保质期短(如30天以内)或周转慢的商品。
-
物流部收货时抽检比例不低于30%,贵重商品100%抽检。
-
-
特定场景检查
结合货架清洁、盘点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
三、责任分工
-
店长职责
每月至少抽查1次商品保质期,监督整体管理。
-
部门主管
组织检查小组,每周至少抽查1次,督促员工执行保质期管理。
-
员工责任
-
每日检查分管商品保质期,及时撤柜到期的30天以内商品。
-
保障商品陈列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
四、法律依据
-
国家法规
《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经营者需定期检查并处理过期商品。
-
行业规范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保质期标注方式,禁止篡改或补贴。
五、临期商品处理
-
保质期1年以上:期满前45天为临期,可促销处理。
-
保质期30天以内:每日检查,超期立即撤柜。
-
其他期限:按相应天数提前5-15天标识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