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检不合格结果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抽检单位。被抽样单位若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依法在收到检验结论后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
1. 食品抽检不合格通知流程
- 通知时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食品抽检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通知被抽检单位。
- 通知方式:通常通过书面形式或送达确认单告知,确保被抽检单位及时知晓检验结果。
2. 异议与复检申请流程
- 申请时限:被抽检单位若对检验结果存疑,需在收到检验结论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 所需材料:
- 复检申请书(需加盖公章或签字)。
-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送达确认单。
-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 如适用,还需提供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 逾期后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则视为认可检验结论。
3. 后续处理
- 复检受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复检申请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并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 结果处理:若复检结果仍为不合格,相关部门将依法对被抽检单位采取进一步措施,如召回问题产品、罚款或停产整顿。
总结
食品抽检不合格通知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有助于保障食品安全。被抽检单位需密切关注通知,及时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以免因逾期错失合法权益。如需了解更多,可参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或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