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最新文件,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十项禁令”如下:
一、核心禁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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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与特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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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未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作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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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未经专业培训取得资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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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控与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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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未经风险辨识或存在隐患情况下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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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有缺陷的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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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安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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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接触未采取安全措施且运转的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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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未挂操作牌进行设备停机检维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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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审批与能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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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未经许可和未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危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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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未经联系确认情况下停送能源介质或启(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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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单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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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关闭、取消设备设施报警联锁及安全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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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现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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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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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制定培训计划,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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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员需加强现场监督,及时纠正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