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品、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品
危险品的分类体系因应用领域和标准不同而有所差异,但综合多个来源的信息,其核心分类可归纳为以下三大类:
一、爆炸品
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导致压力急剧上升而引发爆炸的物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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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爆炸物 :炸药(如硝铵炸药)、雷管、火药、起爆药、引信、弹药、烟花爆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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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物品 :部分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可能产生燃烧、抛射或少量爆炸作用的物品(如火柴、部分烟花)。
二、易燃易爆品
涵盖易燃液体、易燃气体及易爆固体,具有高度燃烧或爆炸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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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液体 :汽油、柴油、酒精、溶剂、油漆、涂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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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气体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氢气、氯甲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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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爆固体 :火药、硝酸盐、压缩气体(如氧气)等。
三、有毒有害品
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或传染性的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环境或设备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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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物质 :化学毒剂、农药、重金属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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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蚀性物质 :酸、碱、盐类等能腐蚀金属或生物组织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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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物品 :生物制品、疫苗、血液制品等可能传播疾病。
补充说明
不同分类标准存在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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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类划分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将危险品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等九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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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分类 :国际海运规则将爆炸品列为第1类,易燃液体为第3类等。
建议根据具体场景(如运输、储存、使用)参考《危险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12268)等国家标准进行详细分类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