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载、漏电、短路保护
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是保障井下作业安全的核心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过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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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容量匹配
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应大于或等于其长时最大实际工作电流,避免因过载引发设备损坏或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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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装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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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馈电开关需装设过流保护装置,确保在电流超过设定值时及时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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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V/660V系统以50mm²为标准截面,127V系统以4mm²为标准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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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漏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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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安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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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独立低压供电系统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且逐步实现全网选择性检漏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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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灯具及信号装置需使用专用综合保护装置,接地线截面积不少于10m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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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测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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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保护装置需每月由专业团队检测,确保灵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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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记录需详细备案,不合格装置需立即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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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短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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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选型与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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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动机、馈出线等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干线与分支线需分别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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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保护装置需具备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四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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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定与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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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路电流计算需按《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执行,保护装置需定期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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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不合格的开关必须立即处理,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替代保险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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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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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管理
- 接地装置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每季度检查一次,接地电阻每月检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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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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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安装前后需测量绝缘电阻,运行中需定期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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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投产采区需提前3天通知机电部门进行保护装置整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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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责任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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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三大保护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没收罚款50-1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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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路保护装置失灵将导致责任人受到处罚。
通过以上细则的严格执行,可有效预防电力事故,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