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其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涵盖责任落实、执法监督、隐患治理等关键环节:
一、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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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党委责任 :各级党委要承担促发展保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需主持分析安全生产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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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责任 :政府需将安全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安委会要实现实体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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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应急部门要强化安全办公室职能。
二、强化执法监督与隐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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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 :杜绝选择性执法,强化精准执法,整治执法宽松软问题,提升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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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整改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强化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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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 :重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
三、事故责任与举报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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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问责 :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落实失职追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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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奖励 :重奖安全生产隐患举报,鼓励社会监督。
四、统筹发展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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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领域协同 :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平衡发展与安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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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治理 :针对矿山、水上等高危行业,提出专项治理措施(如矿山企业现场履职、水上安全设施检查等)。
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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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履职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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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管理 :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监管,防止责任落空。
以上措施通过明确各级责任、强化执法监督、严格事故追责等手段,构建了全方位安全生产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