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在单位受到不公平待遇时,可通过以下途径**:
一、协商与内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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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沟通 :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提供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等),明确诉求,争取通过友好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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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投诉 :若协商无果,可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投诉,要求调解或行政干预。
二、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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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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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由行政机关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赔偿。
三、退役军人专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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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向县级以上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申诉,依据《退役军人保障法》维护权益,可申请法律援助或政策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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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若经济困难,可向支付工资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注意事项 :避免越级投诉引发矛盾,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若涉及刑事责任(如暴力行为),需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