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评委会名称需按规范格式填写,通常为“(地区或单位名称)+(系列或专业名称)+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例如“XX区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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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或单位名称
若申报单位为区、县级市,评委会名称需冠以对应行政区划(如“XX区”);若为市直单位,则直接填写单位名称(如“XX市教育局”)。 -
系列或专业名称
根据申报职称的专业领域填写,如“建筑工程”“教育”“卫生”等,确保与评审范围一致。 -
职称级别标注
明确标注“初级”“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不可混淆级别。 -
特殊情况处理
部分单位可能使用“职改领导小组”或“职称评定领导小组”等名称,需以当地人社部门或单位具体要求为准。
正确填写评委会名称是职称申报的基础环节,建议提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或查阅当地职称评审文件,避免因格式错误影响申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