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任是指通过选举或任命的方式产生党政领导干部的制度,其核心是通过民主程序确定领导人员。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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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义
干部选任是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章程,通过选举或任命产生领导人员的主要形式。各级党委、政府、人大等机关的领导干部通常由代表大会或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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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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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方式 :包括民主选举(如人大选举、政协选举)或任命制(如党委直接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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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规范 :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包括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任前公示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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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及群团组织等机构的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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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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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党管干部”与“群众公认”原则,增强领导权威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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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竞争性选拔激发干部活力,促进能者上、庸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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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修订)是主要制度依据,明确选举程序、资格条件及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