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允许职工医保参保者通过「家庭共济」功能,将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直系亲属的医保个人自付费用。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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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办理者需为北京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且被添加的家人(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也需在北京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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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完成备案,备案后方可使用共济账户资金。
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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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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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选择 :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支付宝“京通”小程序或微信“京通”小程序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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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录入 :绑定共济对象时,需提供双方身份信息并确认关系,系统将自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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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顺序调整 :可通过平台或线下窗口调整账户资金使用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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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各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现场完成备案。
三、资金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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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仅限医保个人自付费用(如门诊、住院自付部分),统筹基金支付部分需本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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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限制 :医保卡或电子凭证仅限本人使用,共济资金不可跨卡操作。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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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同步问题 :若家庭成员在异地参保(如子女就读学校),可能需等待信息同步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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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时效 :备案成功后,共济账户资金可立即使用,无需等待。
通过以上流程,即可实现北京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家人共济使用,具体操作以最新官方指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