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税务规定,两家公司扣缴申报时若存在重复扣税情况,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基本费用扣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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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5000元基础费用 :若同一纳税人在两家公司均被预扣5000元/月,系统会检测到重复扣除,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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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制 :综合所得全年基本费用扣除上限为6万元,重复预扣需在汇算时补税。
二、专项附加扣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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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选择原则 :同一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利息等)只能选择其中一处任职单位申报扣除,不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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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单位调整限制 :若更换扣缴单位,需在次年汇算清缴时重新申报,不可跨年度变更扣减公司。
三、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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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确认 :建议两家公司协商,选择其中一家单位统一代扣5000元基础费用,避免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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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调整 :若已重复预扣,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线下申报在汇算时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最新实施细则,重复扣除属于违规行为,但可通过汇算清缴纠正,不会产生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