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中国现行税法规定,一个人 不能同时在两家公司申报个税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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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申报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的个人,在境内有工资、薪金所得时, 只能选择其中一处任职或受雇单位申报纳税 ,由该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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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地点选择
若在两处或以上单位任职,需 固定其中一处单位作为申报地点 ,其他单位需停止申报。
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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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合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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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纳税年度内,两处以上工资薪金需 分别计算并申报 ,但 年终奖需单独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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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以12个月为限,单独计算应纳税额,不可与其他收入合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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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选择
- 若两处单位均能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 选择其中一处单位申报扣除 ,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只能在一处申报扣除 。
三、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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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各单位需根据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计算预扣预缴税款,并填写《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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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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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税务机关官网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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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将两处收入合并计算,扣除允许的专项附加扣除后,确定应补缴或退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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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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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申报 :若在两处单位重复申报,需与单位协商调整申报信息,否则可能导致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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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咨询 :若对申报流程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确保合规操作。
两家公司不能同时为同一人申报个税 ,但可通过合理规划申报方式和时间,确保税务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