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税法规定,若同一人在两家公司均有工资收入,需注意以下申报规则:
一、基本申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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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预扣限制 :每月只能由其中一家公司代扣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其他公司不得重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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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调整 :次年汇算清缴时,可合并两处收入计算,若重复扣除5000元,可通过汇算多退少补。
二、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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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扣除主体
选择主要收入来源公司(如工资更高的单位),登录个税APP【我的】-【任职受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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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其他公司修改
联系未扣除单位财务,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人员信息采集】界面,将该员工“是否扣除减除费用”改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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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申报与补扣
在扣缴端选择需更正的月份,重新计算税款并提交更正申请,补扣差额。
三、专项附加扣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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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住房**利息等)只能选择一处申报,避免重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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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需在个税APP中指定唯一扣缴单位。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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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清缴时间为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需在指定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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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两处以上任职,建议统一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