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随意辞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工作满十年后的辞退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无权随意辞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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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满十年且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劳务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已连续工作满十年且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单位拒绝签订的,需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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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保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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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职业病等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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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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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依法辞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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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定事由
用人单位仅能在以下情形之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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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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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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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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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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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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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岗无效
若劳务派遣员工因工作不胜任且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用人单位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合同。
三、违法辞退的后果
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辞退员工,需承担以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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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或赔偿 :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或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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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 :即使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执行。
总结
劳务派遣员工工作满十年后,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若需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法定情形,并依法履行程序。否则,劳动者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