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原则上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需注意以下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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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要求,劳务派遣单位需履行用人单位义务(如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劳动者与接收单位之间仅存在劳务关系,无需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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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接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若劳动者与接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能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接收单位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但若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原劳动关系,可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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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
若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依法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总结 :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工只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接收单位无需签订。若需与接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需谨慎处理并遵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