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使用范围涵盖门诊、住院及大病医疗费用报销,重点覆盖基础诊疗、药品和检查项目,报销比例按医疗机构等级分层设置,并针对老年人、低收入群体等提供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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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报销比例最高(60%),镇卫生院、二级/三级医院逐级降低(40%-20%),但设有单次药费限额(10-200元)。部分检查费、手术费也可按比例报销,但需注意自费项目不纳入范围。 -
住院补偿
包含药费、辅助检查(如CT、核磁共振等,限额200元)、手术费(超1000元按1000元报销)及床位护理费(60岁以上老人每日补贴10元)。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30%,转诊需手续否则影响比例。 -
大病救助
年度累计医疗费超5000元可分段补偿(如5001-1万报65%,1-1.8万报70%),部分区域对重大疾病提供二次补偿,缓解高额医疗负担。 -
特殊群体保障
低保老年人、低收入家庭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可获政府补贴,部分地区对慢性病、特殊病种额外提高报销限额或比例。
农村合作医疗通过分层报销与专项救助,有效减轻农民医疗负担,但需关注区域政策差异及自费项目限制,合理规划就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