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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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要求
所在单位需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且职工生育时单位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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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职工需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且生育时仍在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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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政策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持有有效《结婚证》和《生育证》。
二、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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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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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正常生育、流产(不同月份天数不同)、引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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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津贴 :输卵管/输精管结扎/复通手术、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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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需在产假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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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女职工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或流产,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部分和一次性营养补助,但需注意失业救济金领取期间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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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配偶未参保时,其生育或引产医疗费用可获50%报销。
四、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或30.1)计算,具体天数根据生育类型确定(如正常生育128天、流产42天等)。
以上条件综合了2020-2024年连云港生育保险政策,若政策调整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