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职工医保在南京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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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600元(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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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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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含)以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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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元(含):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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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5000元(含):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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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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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首次住院1000元,第二次起付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免除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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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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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0%(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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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院:按医院等级递减(二级95%、一级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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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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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需在南京当地医保定点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与本地政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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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可能更高(如98%),住院报销比例略低(如93%)
注意 :以上信息综合自南京市医保局官方政策及权威渠道,具体执行以实际就医时医保系统提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