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文承办部门意见的撰写需根据公文类型和行文关系分类处理,具体要点如下:
一、核心要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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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类型区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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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来文 :需领导批示时,明确批送批办人或承办单位(如“拟请局长阅”或“建议请(领导人)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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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级/平级来文 :指定对口部门承办,明确时限(如“请于×月×日前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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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类文件 :仅程序性处理,如“交××部门传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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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协作处理
- 涉及多部门时,指定牵头单位(如“请XX部门主办,XX部门会同办理”),并说明理由(如“企业普查工作建议由分管企业司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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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承办方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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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件性质选择“拟办”“批办”或“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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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领导决策的办件用“拟办”或“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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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需传阅的文件用“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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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撰写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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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洁明了 :摘要核心内容,避免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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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可执行 :明确牵头部门、协作单位、时间节点及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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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规范准确 :使用“拟请”“建议”等规范用语,避免口语化。
三、示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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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关于《北京市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的承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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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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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关系判断(上级/下级/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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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及职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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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限与协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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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 :标注“请(领导人)批示”或“此件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