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欠缴费滞纳金的封顶金额为 8000元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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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滞纳金最高不超过欠缴金额的40%,实际执行上限为8000元。无论欠缴金额多少,滞纳金均以8000元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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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滞纳金按日加收欠缴金额的0.05%(即万分之五),自欠缴之日起计算,但累计总额不超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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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该规定明确排除用人单位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的可能性,即使职工签署放弃协议,用人单位仍需补缴社保本金及滞纳金,并可能面临1-3倍的罚款。
总结 :社保滞纳金封顶金额为8000元,适用于所有欠缴情况,超过部分按上限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