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综合保险转社保是在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政策变革标志着外来务工人员首次被纳入上海城镇职工社保体系,突破户籍限制、实现五险统一参保,并采取"先养老医疗后工伤"的分步过渡方案。
-
政策背景与核心变化
改革前,综合保险仅覆盖工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且由用人单位单方缴费。2011年新政后,外来从业人员与本地职工同等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缴费改为"单位+个人"共同承担。 -
分阶段过渡措施
- 2011年7月起:优先转换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原综合保险账户余额可结转
- 2013年1月起:逐步纳入失业和生育保险,实现全面并轨
- 工伤保险因待遇标准差异较大,设置3年缓冲期逐步调整
-
关键影响群体
政策主要惠及三类人群:- 持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强制参保)
- 农村户籍劳动者(自愿选择综保或社保)
- 原综保缴费满1年者(可折算社保缴费年限)
-
经办流程优化
上海市社保中心开通"综保转社保"专项通道,用人单位需在2011年10月前完成参保登记,个人可通过12333热线查询缴费记录。
此次改革使上海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取消农民工专项社保制度的直辖市,后续各省市借鉴该模式推进社保体系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