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缴纳6年养老保险能否异地领取养老金,取决于多个因素,如是否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多地参保缴费情况等。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如果在异地已经缴纳了6年养老保险,继续缴费至累计满15年,且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异地,那么就可以在该异地领取养老金。例如,某人在户籍地之外的A地缴纳了6年养老保险,之后在A地又缴纳了4年,在另一个累计缴费也满10年的B地缴纳了5年,最后在A地达到退休年龄且满足相关条件,由于A地是其最后一个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方,所以可以在A地领取养老金 。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满15年:若在异地缴纳6年后,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还不满15年,无法在当地领取养老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延长缴费至满15年。如果是在《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也可以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在户籍地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再领取养老金。
-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异地缴纳6年养老保险,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金。不过可以选择继续在异地参保缴费,增加累计缴费年限,为将来领取养老金做准备。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实际情况,在符合规定时将养老保险关系进行转移。比如回到户籍地工作并参保,或者转移到其他有参保意愿和需求的地区。
- 多地参保且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如果在多个地方都有参保缴费记录,但每个地方的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那么需要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