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看病可以使用电子社保卡,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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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要求
需通过北京市认证的渠道(如北京通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等)激活电子社保卡,激活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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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自2021年1月1日起,北京市已实现医保电子凭证与实体社保卡“双轨并行”,参保人员可凭电子凭证或实体社保卡完成就医结算,急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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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式
持激活后的电子社保卡,可通过扫码(如医保码)或人脸识别技术完成实时报销结算,无需携带实体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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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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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社保卡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激活后两者均可使用,但实体卡在部分场景(如跨区就医)可能更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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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激活或信息未更新,可能无法使用电子凭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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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电子社保卡作为社保线上应用的有效凭证,与实体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