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在收到停工令后仍继续施工属于违法行为,可能面临罚款、吊销执照甚至刑事责任等处罚,具体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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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擅自复工将直接违反《建筑法》第六十四条,主管部门可责令停工并处以罚款;若因安全事故被责令整改后仍施工,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责任人或面临2万至20万元罚款、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需承担刑事责任。 -
执行措施
监理或业主单位需通过拍照取证、发送书面通知等方式要求停工,并抄送相关部门;若拒不整改,可联合执法部门强制停工并启动处罚程序。 -
风险警示
此类行为不仅加重法律处罚,还可能因安全隐患引发二次事故,导致工程永久叫停、企业信用受损等长期负面影响。
务必严格遵守停工指令,完成整改并通过复工审核后方可继续施工,避免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