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北京社保转移到天津需按以下流程办理,具体分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部分:
一、养老保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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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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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且在天津参保缴费满1年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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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者,需经天津补缴会审小组备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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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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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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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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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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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新就业地参保后,由单位或个人向天津社保局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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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保局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社保局发出《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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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划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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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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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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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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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保局出具的《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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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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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新就业地参保后,持上述材料向北京医保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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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局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医保局寄送《参保凭证》和《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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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保局接收后完成账户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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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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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两地社保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接,最长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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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养老保险允许有空档,医疗保险中断需在天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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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限制 :非天津户籍人员需满足上述年龄和缴费条件,户籍人员无额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