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
“两依据一参考”是新高考招生录取机制的核心内容,具体指:
一、核心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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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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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高考成绩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的全国统考成绩,以及“3+3”模式下的3门选考科目成绩(如物理、化学、生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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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由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组成,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如A、B、C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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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考
-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高校在录取时参考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维度的系统评价结果。
二、录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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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据 :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择优录取的核心依据,占比约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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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值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占比约20%-30%,但具体权重因高校和省份而异。
三、改革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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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素质教育 :通过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可考察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社会责任感,推动高中教育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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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选择机会 :改革后,学生可根据兴趣和特长选择专业和学校,缓解传统高考的竞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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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公平 :综合素质评价参考学生日常表现,部分省份通过量化指标减少地区间录取差异。
四、评价内容示例(综合素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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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 :考察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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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 :反映学科知识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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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健康 :包括体质健康测试、心理素质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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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素养 :音乐、美术等特长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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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科研项目等实践经历。
“两依据一参考”通过多元评价体系,既保障了基础知识的考核,又兼顾了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是新高考改革的重要创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