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没有单独的《商法》法典,但存在实质性的商法体系,其法律规范散见于多部相关法律法规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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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立商法典
我国未制定名为《商法》的统一法典,商法相关内容主要融入《民法典》《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中,属于“民商合一”的法律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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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商法法律
实质性商法主要包括以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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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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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交易类 :《票据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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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与海商类 :《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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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特点
商法缺乏统一的总则和封闭体系,其规则由各部法律根据经济需求逐步完善,形成“分散式”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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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发展
商法学作为独立学科逐渐获得社会认可,2001年成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推动理论研究与应用实践。
中国通过多部具体法律构建了覆盖市场主体的商法体系,但未形成单一的商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