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单列计划报考资格条件如下:
一、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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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考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南疆四地州(阿克苏、克孜勒苏、喀什、和田地区),且需满足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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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要求
考生需在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需参加中考(初三上学期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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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名资格
需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包括年龄、身体素质等要求。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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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享受高考分数加10分的优惠(单列类考生加15分,取高分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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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 :仅限南疆四地州户籍考生,其他地区户籍考生无资格使用该计划指标。
三、政策依据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南疆各民族实行同等教育优惠政策,实行高考招生计划单列”实施方案的意见》及新疆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