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在会计工作中,审核人和复核人通常需要是不同的人员,这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审核人与复核人的职责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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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主要负责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包括凭证的完整性、签字盖章的规范性、业务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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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人
在审核基础上,进一步核对记账凭证的准确性,包括会计分录是否正确、账目是否平衡、数据是否与原始凭证一致等。
二、岗位分离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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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舞弊与错误
若由同一人担任审核和复核职责,可能因疏忽或故意行为导致错误或舞弊行为被掩盖,无法实现有效的内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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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等职责权限应当明确,相互分离。
三、特殊场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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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收款人与复核人 :税法未强制要求必须分离,但在规范操作中建议由不同人员担任,以增强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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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交易或内部流程 :部分企业可能根据自身风险控制能力调整岗位设置,但需确保整体合规性。
四、总结建议
审核人 和 复核人 应具备独立性,避免同一人担任两职。对于关键岗位,建议采用轮岗、交叉审核等机制,进一步提升财务数据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