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制单和审核通常不能为同一人,这是财务内控的基本原则,但小型企业因人力限制可能存在例外。关键点在于:职责分离确保财务准确性,法规明确要求制单与审核需不同人员执行,特殊情况下需加强复核机制降低风险。
从财务规范角度,制单(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和审核(核对凭证准确性)必须由不同岗位完成,以避免自我审核的漏洞。税法及会计法均规定两者需独立操作,尤其是涉及资金流动的出纳环节,若由同一人操作易引发舞弊或错误。例如,出纳负责现金收支,若同时兼任凭证审核,可能掩盖账实不符的问题。
对于小微企业,若人力不足导致岗位兼任,需采取额外措施弥补风险:一是建立交叉复核流程,如由负责人二次审核;二是定期外部审计抽查;三是通过财务软件强制分离权限(系统自动禁止制单人与审核人相同)。但此类操作仍属权宜之计,长期来看应逐步规范岗位分工。
财务管理的核心是相互制约。即使资源有限,也应通过技术手段或流程优化尽可能实现制单与审核的分离,这是保障企业财务健康的基础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