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财务规范和实务操作, 出纳签字应在审核之前 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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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流程顺序
标准流程为: 制单员(出纳)→审核→出纳→会计/主管 。若制单与出纳为同一人,则出纳签字后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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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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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签字的强制性 :涉及现金或银行存款的凭证,必须先由出纳签字确认,系统才会允许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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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的全面性 :审核环节覆盖所有凭证,确保内容、金额、附件等符合规范,未审核凭证不得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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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若企业设置“出纳凭证必须签字”选项,系统会强制要求先出纳签字,审核可后续进行。部分企业可能因制单与出纳职责分离,调整流程,但需遵循内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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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与追溯限制
出纳签字或审核后的凭证原则上不可直接修改。若需调整,需通过特定流程(如取消审核、重置记账状态)操作,且仅限原制单/出纳完成。
总结 :无论企业采用哪种模式,出纳签字作为基础控制环节,应优先于审核完成。建议结合企业实际设置和内部制度执行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