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道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规定了道路通行分道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道通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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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道通行条件
- 道路明确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各类车辆及行人需按车道行驶。 - 未划分车道的道路,机动车在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两侧通行。
二、专用车道限制
-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如公交专用道)的,仅允许规定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
三、通行规则补充
- 车辆、行人应遵守交通信号灯、交警指挥及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通行。- 公安机关可因道路条件或交通流量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等措施,大型活动需提前公告。
四、违法处罚
- 违反分道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20-200元罚款(具体标准由地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