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及相关规定,机动车违停的处罚方式如下:
一、基本处罚标准
- 罚款金额 :20元以上200元以下,具体金额由地方交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 扣分情况 :不记分。
二、处罚依据与适用情形
-
违停定义 :指机动车未在指定地点停放,或临时停车妨碍交通的行为。2. 例外情况 :
- 人行道上的合法停车(如施划的停车泊位)。 - 短暂临时停车(如上下客、紧急情况)。
三、处罚程序与附加措施
- 现场处理 :交警可口头警告并令其立即驶离,若拒离则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2. 拖车规定 :拖车免费且需及时告知停放地点,因拖车造成车辆损坏需赔偿。3. 滞纳金 :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滞纳金最多为罚款本金(自2009年4月1日起取消)。
四、法律依据
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93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结合地方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