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承担的财政支出责任
中央财政事权是指中央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具体包含以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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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定义
财政事权是财税体制中的核心概念,指政府运用财政资金履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例如教育、医疗、国防等。其核心在于明确“谁该做什么事”以及“由谁承担费用”的权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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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支出责任的关系
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所需的资金保障,即中央财政需为明确的事权承担直接支出义务。例如,国防支出、全国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均属于中央财政事权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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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事权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央财政事权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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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公共服务(如国防、外交、全国性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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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全国统一市场维护等具有全国性意义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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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全国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特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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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目标
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通过“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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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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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地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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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错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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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地方财政事权的区别
地方财政事权主要涉及地方性公共服务(如教育、交通、社区管理),由地方政府承担支出责任。两者共同构成政府间财政分工的基础。
通过上述机制,中央财政事权确保了国家整体利益和公共服务的统一性,同时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支持地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