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60号令《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法规,旨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以下是核心内容的综合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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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及集中用餐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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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基础,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关键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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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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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并落实主体责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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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重大决策前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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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提出否决性建议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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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总监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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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管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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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至少组织1次隐患排查,分析研判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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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主持1次食品安全调度会议,总结工作并安排下月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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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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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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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每日检查情况并报告异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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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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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件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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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管控 :食品安全员每日检查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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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排查 :总监或安全员每周组织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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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调度 :企业主每月听取工作汇报并部署下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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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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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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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食品安全治理排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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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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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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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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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规模和风险等级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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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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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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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履职尽责的人员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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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失职行为实施问责,完善奖惩机制以促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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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修订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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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背景 :2023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对原规定进行修订,明确集中用餐单位需配备“双总监”(总监+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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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原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进一步完善了责任人员范围和制度衔接。
六、其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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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级管理 :企业需根据风险等级调整管理人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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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
该规定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管理制度和强化监督机制,构建了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助于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公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