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税两费减免不属于政府补助,其本质是直接减征税费,无需按政府补助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关键亮点:减免政策适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征幅度50%,且会计上可直接按净额入账,简化流程。
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规定,直接减免的税费(如六税两费)因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不符合政府补助“无偿取得资产”的核心特征。政府补助需满足无偿性和直接取得资产两项条件,典型形式如财政拨款、先征后返等,而六税两费减免属于直接减征范畴。
会计处理上,企业可直接按减免后金额入账(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无需单独计提减免部分。若需统计减免额,可先全额计提再转入“其他收益”(企业会计准则)或“营业外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但财政部明确推荐净额法,避免误用科目。例如,房产税减免应冲减费用或计入当期损益,而非列为政府补助。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底,叠加其他优惠时需注意享受顺序。例如,分支机构能否享受优惠需参照总机构的小型微利企业资质。各地执行细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税务机关确认。
提示:优先采用净额法处理,确保合规性;若遇先征后返等情形,则需按政府补助准则单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