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税两费”减半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覆盖资源税、城建税等6项地方税及教育费附加两项费用,最初执行期为2019—2021年,后经多次延长并扩围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最新政策将持续至2027年底,减征幅度统一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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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源与初期执行
2019年1月,国务院部署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六税两费”,各省按50%顶格减征,首轮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此举旨在为小微企业减负,覆盖资源税、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政策扩围与期限延长
2022年政策适用范围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期延长至2024年底。2023年新政进一步将期限延至2027年12月31日,并明确减半征收标准,形成“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全覆盖的优惠体系。 -
享受条件与叠加规则
小型微利企业需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三项条件。纳税人若已享受其他税费优惠,仍可叠加适用“六税两费”减半,优惠基数以扣除其他减免后的税额为准。 -
申报便利与动态调整
纳税人无需额外提交材料,自行申报即可享受优惠。需注意小型微利企业资格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为准,新设企业满足条件可在首次汇算前直接适用。
提示:企业应结合年度经营数据及时判定资格,关注行业动态(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更新),确保合规享受政策红利。跨区域经营纳税人需在业务发生地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