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时间规定如下:
一、政策执行期限
该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有效,覆盖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6项税费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项附加费用。
二、适用对象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直接享受减免优惠。
-
小型微利企业 :需满足从业人数≤300人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的条件,首次汇算清缴前可按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减免。
-
个体工商户 :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的部分可叠加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三、减免幅度
上述税费均按50%比例减免,个人所得税叠加减免后实际税负进一步降低。
四、政策延续性
2023年1月1日前已征税款可抵减后续应纳税款或退还,但注销企业不再追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