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但需满足三个核心条件: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国家非限制行业、符合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标准。首次汇算清缴前的一般纳税人可暂按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享受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则直接适用。
主要政策要点包括:
- 优惠范围:资源税、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50%税额减免
- 适用主体: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动适用)
- 小型微利企业(需同时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
- 个体工商户
- 新办企业特殊规则:
- 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新企业,在首次汇算清缴前,若从业人数≤300人且资产≤5000万,可暂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
- 完成首次汇算清缴后,需按实际认定结果调整优惠资格
- 时效性:政策持续至2027年12月31日
提示:建议新办企业保存完整的从业人员工资证明、资产清单等材料,并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即时享受"方式办理。若后续被稽查发现不符合条件,需补缴已减免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