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规定,以下主体不享受该政策优惠: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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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再享受
若企业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当月开始,不再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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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未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的,自逾期次月起停止享受减免优惠。
二、自然人(其他个人)
自然人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但可按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三、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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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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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分公司可单独享受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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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汇总纳税的分公司,若非小型微利企业,则不能享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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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机构符合小型微利条件且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可按小型微利标准享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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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发票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在代开发票环节可享受减免政策,与一般纳税人无关。
四、政策有效期
当前“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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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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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申报时间通常为次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建议企业根据自身纳税身份和经营情况,结合税务机关最新通知确认适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