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需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关键流程包括公证继承或非公证继承两种方式,需准备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若存在纠纷则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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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城市地区通常为政务服务中心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农村地区为乡镇不动产登记部门。部分情况需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尤其涉及多继承人时),再持公证书至登记机构过户。 -
两种主要途径
- 公证继承:携带公证书、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明直接办理,流程较快。
- 非公证继承:需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审核后公告60个工作日无异议方可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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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讼情形
当继承人之间对份额分配存在争议时,需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提交遗嘱、身份证明等证据材料。 -
必备材料清单
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单位出具)、不动产权证、遗嘱(如有)及所有继承人身份证明。放弃继承需现场签署声明。 -
费用与时效
涉及公证费、登记费(住宅80元/套)、测绘评估费等。材料齐全情况下,公证继承1个工作日内可办结,非公证继承需公告后完成。
提示: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登记机构具体要求,避免遗漏材料。若房产涉及抵押或共有产权,需同步处理相关法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