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有效期开始和结束是指证件具有法律效力的起止时间,具体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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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开始
指证件正式生效的起始日期,持证人在该日期后可以合法使用证件。例如,身份证有效期的开始日期会明确标注在证件上,如“2020年10月1日-2025年10月1日”,表示从2020年10月1日起证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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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结束
指证件失去法律效力的截止日期,超过该日期证件将无法使用,需重新办理。例如,上述身份证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日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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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不同年龄段公民身份证有效期不同:未满16周岁为5年,16-25周岁为10年,26-60周岁为20年,60周岁以上为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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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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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开始和结束日期需以证件原件标注为准,不可自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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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换领证件可能导致无法办理相关业务,建议提前3个月办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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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证件有效期起止日期是法律赋予的使用权期限,需妥善保管并关注到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