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四种类型为:追逐竞驶、醉酒驾驶、严重超载/超速运输、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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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竞驶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进行竞速,情节恶劣(如多人深夜飙车、交通高峰期驾驶等)。主观恶性较大时(如曾受处罚、驾驶营运车辆等)或特殊时段/路段实施,均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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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
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时驾驶机动车,无论是否造成事故。主观上以放任危险结果发生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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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超载/超速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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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 :校车、客运车辆超员载客比例达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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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 :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此类行为属于抽象危险犯,只要实施即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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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需结合具体行为判断是否危及公共安全。例如驾驶改装车辆、超速行驶等情形。
注意 :前三种行为为抽象危险犯,第四种为具体危险犯,需结合危害结果认定。特殊场景(如荒野无人路段醉驾)可能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