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中“三不伤害、四不放过”原则是核心准则,“三不伤害”倡导“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强调个体安全意识与责任;“四不放过”强调事故处理中“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教育不到位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以确保事故教训有效传递并预防再发。
“三不伤害”是每个生产参与者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不伤害自己需主动了解任务风险、技能要求与不安全因素,主动防范失误;不伤害他人则要求在多人作业中严守操作规程,防止因失误造成他人损伤;不被他人伤害需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规避他人错误导致的危害;同时应延伸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将团队安全视为共同责任。“三不伤害”通过个人与团队协作,系统性减少事故发生根源。
“四不放过”原则指导事故处理关键流程。事故发生后必须坚持“原因未明不放过”,彻底追查技术或管理缺陷;对责任人依法严肃追责,警示全体人员;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消除侥幸心理;落实专项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四不放过”确保从单一事故中提炼系统性改进方案,避免同类事件重复发生。
“三不伤害”与“四不放过”构成企业安全管理闭环。前者关注预防,强化人员日常安全行为;后者聚焦事后纠偏,推动责任落实与机制优化。企业需结合技能培训、隐患排查、应急协作等实际工作,将原则转化为具体制度与文化,例如通过交叉作业安全协议与联合指挥机制落实团队保护责任,借助动态风险评估预控伤害可能,从源头保障安全生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