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中的“三不原则”是指 不接受不合格品、不制造不合格品、不流出不合格品 ,其核心是通过全员参与和全过程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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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不合格品
员工在生产前需对前道工序传递的产品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品时有权拒绝接收,并及时反馈前工序,防止问题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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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制造不合格品
本工序需严格执行作业规范,从原材料检验到成品确认,确保每个环节质量达标。通过充分准备和过程监控,减少不良品产生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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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流出不合格品
完成本工序后需对产品进行最终检验,发现不合格品需立即停机处理,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合格品传递至下一道工序或客户。
实施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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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员质量意识,强化“下道工序是客户”的责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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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供应商协同和外包管理,延伸质量管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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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作业流程,降低不良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