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三不放过原则”是事故处理中的核心原则,旨在确保事故得到彻底调查和有效预防。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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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必须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明确问题根源,才能有效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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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
通过教育事故责任者及广大职工,使其了解事故原因和危害,增强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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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需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二、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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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原则最早由1975年国务院提出,后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实践逐步完善,部分场景会扩展为“四不放过”(增加责任人员未处理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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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工程、设备维修等领域,该原则常与“三不动”“三不离”等制度结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