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的负责人是否需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需根据项目规模、类型及人员配置要求进行判断:
一、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配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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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需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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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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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至少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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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5万平方米:至少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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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平方米:至少3人(含安全主管及专业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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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造价≤5000万元:至少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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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元:至少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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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亿元:至少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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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构成需包括土建、机电等专业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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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安全管理人员需履行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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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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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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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安全技术交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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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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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其重要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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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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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项目规模较小(如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且总造价≤5000万元),可配备兼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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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过上述规模,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需通过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且需符合相关资质和配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