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机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再培训由具备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训机构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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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资质
培训机构需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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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具体操作
云南省可咨询当地安监局获取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名单。
二、培训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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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需确保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再培训,但具体培训工作需委托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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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要求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再培训必须由上述机构实施。
三、培训内容与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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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培训要求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主要负责人需每年参加再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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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可包括现场培训、网络培训或委托培训机构远程教育,但需确保培训内容符合规定。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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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求
培训结束后需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存入个人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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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未按照规定组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企业将面临行政处罚。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再培训需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安全培训机构负责,企业需履行委托培训义务并确保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