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最新修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此次修订是继2017年、2019年后的第三次重要调整,重点解决法律体系协调性、招标人自主权扩大、电子招投标推广等核心问题,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与项目质量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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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背景与必要性
为适应《外商投资法》等新法要求,2024年修订解决了法律间不一致问题,确保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招标。针对行业长期存在的低价竞争、评标透明度不足等痛点,强化了招标人责任与评标科学性。 -
主要修订内容
- 电子招投标法定化:明确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等效力,缩短电子投标准备时间至10日,推动全流程数字化。
- 评标方法优化:限制“最低价中标”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技术通用型项目,鼓励综合评估法与全生命周期成本考量。
- 招标人权限扩展:允许招标人自主定标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但需公开定标理由并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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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影响与行业响应
修订后,多地试点“双盲评审”(隐去投标人信息)和远程异地评标,如吉林省2025年全面推行。企业需调整投标策略,注重技术方案与环保指标,避免低价风险。
提示:招标单位应关注地方实施细则(如山东省信用减免政策),投标方需升级电子标书系统,确保合规性。法律动态可通过全国人大官网或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