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员的差旅费通常不计入存货成本,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这一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对存货成本的界定,即仅包含与采购直接相关的费用(如运输费、装卸费、关税等),而差旅费属于间接支出,需单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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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成本的明确范围
存货成本主要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等直接费用。差旅费因属于采购人员的日常活动支出,与具体存货的取得无直接关联,因此被排除在外。例如,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可计入存货成本,但采购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则不行。 -
差旅费的会计处理逻辑
差旅费通常按发生部门归集,采购部门差旅费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这种分类体现了费用与存货状态的分离原则——差旅费不改变存货的物理或权属状态,仅是采购过程中的辅助性开支。 -
例外情况的行业实践
极少数情况下,若差旅费能明确分摊至特定采购项目(如远赴产地验收大宗商品),且企业内控允许精细化核算,可将其纳入存货成本。但需满足可追溯、可量化等严格条件,实践中较为罕见。
总结:企业应严格区分直接采购成本与间接费用,避免混淆。若对差旅费处理存在疑问,建议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货》或咨询专业机构,确保财务合规性。